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郴州市委政法委作出关于开展向杨宗文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分享到:
作者:曾利民  发布时间:2010-01-20 15:26:55 打印 字号: | |
  北湖法院网讯:1月15日,郴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以郴政法[2010]1号文件作出关于开展向杨宗文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这是继北湖区法院、北湖区委、区政府、郴州中院作出向杨宗文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省高院给杨宗文同志记一等功后的又一重大决定,必将掀起新一轮学习杨宗文先进事迹的热潮。

    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官,杨宗文同志长年忘我工作,积劳成疾,患强直性脊柱炎。十几年来他带病坚持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用实际行动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职业精神和时代风貌,是自觉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杰出代表,是“守法守纪守诚信、创业创新创一流”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忠实履行司法为民的时代先锋,为全市广大政法干警树立了光辉榜样。

    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市委政法委决定,在全市政法干警中开展向杨宗文同志学习的活动。号召全市政法干警学习杨宗文同志任劳任怨、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的高贵品质;学习杨宗文同志视工作如生命,视职责重于泰山,尽职尽责,精益求精的公仆本色;学习杨宗文同志顾全大局、团结同志、淡泊名利的质朴情怀;学习杨宗文同志清正廉洁、克己奉公、一生正气的高尚情操。

    与此同时,要求全市政法各级各单位要把向杨宗文同志学习活动作为推进当前政法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在全市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中迅速掀起学先进、赶先进的心高潮。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开拓进取,公正廉洁执法,为把郴州建设成为湖南最开放的城市、湘粤赣省际区域中心城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来源:北湖区法院
责任编辑:曾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