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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首例非法移植人体器官案的9名涉案被告人出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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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武将、贺翠花  发布时间:2012-08-10 14:28:16 打印 字号: | |
  •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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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8月9日至10日,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何伟、尹申等9名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罪暨附带民事诉讼案,涉案的9名被告人是郴州首例因非法移植人体器官案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而出庭受审的。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伟(湖南省道县人)因债务缠身,企图通过做非法买卖人体活体肾脏的中介谋取利益,便邀被告人尹申(辽宁省昌图县人)为其寻找非法移植的肾源,又通过被告人唐世民(湖南省宁乡县人)找到被告人苏开宗(郴州市某医院男性泌尿科门诊主任)为其提供移植手术便利,还联系被告人黄龙东(郴州市某医院麻醉科医生)作为肾脏移植手术的麻醉师。何伟等在网上发布寻找肾源和“受体”的信息后,年仅17岁的王某为买“苹果”手机,经中介牵线,决定卖掉自己的一只肾。2011年4月下旬,王某与肾移植的“受体”先后来到郴州,被告人何伟电话邀被告人宋忠于(云南省某医院泌尿科副主任医师)为其施行移植手术,还请来郴州市某医院泌尿妇产科护士和被告人杨峰(郴州市某医院急诊科医生)作为手术助手,被告人张红杰由被告人苏开宗安排作为护士,于4月28日在郴州市某医院对王某和“受体”分别进行了肾切除和移植手术,被告人何伟等人从中获利22万元。术后,被害人王某身体状况越来越差,检查结果为肾功能不全,经鉴定其伤情构成重伤。

    公诉机关指控九名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其中被告人何伟、尹申、唐世民、宋忠于、苏开宗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其余被告人系从犯。

    被害人王某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向九名被告人及郴州市某医院、上海某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了赔偿请求。

    目前庭审已经结束,法院将对此案择期宣判。
来源:北湖区法院
责任编辑:贺翠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