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湖法院开发区法庭为响应全院开展第二十四个“爱民月”活动的号召,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辖区经济和谐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深入辖区企业,使一起租赁合同执行案件得以成功执结,为园区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申请执行人骆某等人是郴州市某汽车修理厂的承包人,多年之前与郴州市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签订了租赁合同,由申请执行人骆某等租用其场所用以开办汽车修理厂。由于租赁场所要进行项目开发建设,通过本院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解除租赁合同,但相应款项却迟迟未到位。
北湖法院开发区法庭在受理此执行案后,主审法官深入辖区了解情况,并得知该项目为北湖区重点开发建设项目。为尽快解决矛盾纠纷,不影响经济开发建设,主审法官决定到现场组织双方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围绕开发区工作实际,在单方沟通的基础上,安排双方进行面对面的协调,耐心地辩法析理,从合同履行、法律责任和情理等方面,对双方进行开导。最终双方均做出了让步,达成了执行和解解协议,执行款1 496 000元现已全部到位,并且分配完毕。
该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成功执结有效维护了企业间的良性发展,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及辖区企业的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