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做好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增强社区群众的法制意识,震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3月28日上午,北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庭主动将刑事审判开进涌泉社区。
此次巡回法庭入社区活动,北湖区法院刑事庭特别针对多发的偷盗现象,选取了被告人陈某涉嫌盗窃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3年1月2日3时许,被告人陈某文通过插卡开锁方式进入郴州市北湖区某酒店员工宿舍楼四楼房屋,在房内盗得一台黑色“oppo”牌手机、一台白色“Vcall v138”牌直板手机、现金190余元及邮票、铜钱等物品。经价格鉴定,“oppo”牌手机价值1782元,“Vcall v138”牌手机价值765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鉴于被告人陈某认罪态度较好,主动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具有悔罪的表现,对被告人陈某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 ,并处罚金5000元。
庭审现场,前来旁听的社区民群众座无虚席,在法庭肃穆的氛围下感受着司法的公正严明。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就如何防盗等问题与旁听群众进行了交流,得到了社区居民的积极响应,居民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庭审旁听和法制教育,自己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