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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太遇车祸为赔偿款闹心,巡回法庭帮解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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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宇红  发布时间:2014-06-11 10:31:52 打印 字号: | |
  日前,北湖法院就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款问题把巡回法庭开到了桂阳县莲塘镇原告欧阳老人家门口,帮老人解了“闹心”的难题。

    2014年1月,年逾七旬的桂阳籍欧阳老人因身体不舒服独自一人乘车来郴州东华医院看病,眼看就要到了在马路对面的医院,没想到在通过斑马线时被王某驾驶的轻型货车撞伤在地,当场昏迷。老人的伤情经治愈构成十级伤残,此起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全部责任。但老人的家属在多次与王某就赔偿事宜交涉时,王某始终不愿担责,无奈之下,老人将王某和王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欧阳老人居住在桂阳县莲塘镇一处偏远山村,出行不便,且老人腿脚不灵活,加之家庭经济困难,尚欠医院费用,更是请不起代理人打官司。针对这一特殊情况,合议庭决定将法庭搬到原告家里。开庭当日,原告家里的两张桌子和几张长凳组成了简易“法庭”。老人见到法官组织被告不顾路途遥远颠簸来到家里开庭,非常感动,用颤抖的双手给法官和被告们捧上了一杯杯热茶,被告王某接过连声说谢谢。在查明事实后,被告王某和保险公司都表示请求法庭调解。在融洽的氛围中,双方对赔偿数额达成一致,且被告王某当场兑现,把赔偿款交到了老人的手中。至此,这起让老人烦心的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在返程的路上,当法官问及同行的被告王某为什么跟老人的家人多次协商都不成,这次却这么爽快的原因时,被告坦承说,他没想到法官办案如此认真,且充满人情味,再加上原告的一杯热茶化开了心中的郁结。“这种简易法庭很好,老百姓省时省力又省钱。”被告王某最后说。
来源:北湖法院
责任编辑:朱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