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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用交纳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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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1-04 14:48:05 打印 字号: | |

当事人进行民事、行政诉讼,需要依法交纳必要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为便于当事人计算诉讼费用,现将诉讼费用交纳标准介绍如下:

一、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是指法院决定受理案件时,起诉方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交纳的费用。一般可非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一)、财产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A为标的,B为受理费)

诉讼标的

A≤1万

1万<A≤10万

10万<A≤20万

计算公式


A×0.025-200元

A×0.02+300元

受理费用

50

50元<B≤2300元

2300元<B≤4300元


诉讼标的

20万<A≤50万

50万<A≤100万

100万<A≤200万

计算公式

A×0.015+1300元

A×0.01+3800元

A×0.009+4800元

受理费用

4300元<B≤8800元

8800元<B≤13800元

13800元<B≤22800元





诉讼标的

200万<A≤500万

500万<A≤1000万

1000万<A≤2000万

计算公式

A×0.008+6800元

A×0.007+11800元

A×0.006+21800元

受理费用

22800元<B≤46800元

46800元<B≤81800元

81800元<B≤141800元


诉讼标的

2000万<A



计算公式

A×0.005+41800元



受理费用

141800<B



(二)非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1、离婚案件通常情况下收取200元受理费,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的不另收费;超过20万的部分按0.5%缴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300元。如涉及损害赔偿:不超过5万的交纳300元;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的部分按0.5%交纳。

3、其它非财产案件每件80元

4、劳动争议每件10元

5、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70元;如果一审支持了其管辖权异议,另一方不服,上诉,缴费70元。

6、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的,如果诉讼请求是确认房子,金钱等归原告所有,必须按照标的额收费,如是不动产之类的无明确标的的财产,其财产价值由当事人先进行鉴定评估,依照评估价收费。

二、申请费

申请费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按规定交纳的费用。

(一) 申请执行(A为标的,B为受理费):执行申请费无需申请人预交,待执行后按下列标准交纳。

执行标的

A≤1万元

1万元<A≤50万元

50万元<A≤500万元

计算公式


A×0.015-100元

A×0.01+2400元

执行费用

50

50元<B≤7400元

7400元<B≤52400元


执行标的

500万<A≤1000万

1000万<A


计算公式

A×0.005+27400元

A×0.001+67400元


执行费用

52400元<B≤77400元

77400元<B


(二)财产保全:(A为标的,B为受理费)

保全标的

A≤1000元

1000元<A≤10万

10万元<A≤89.6万元

89.6万元<A

计算公式


A×0.01+20元

A×0.005+520元


保全费用

30

30元<B≤1020元

1020元<B≤5000元

5000

三.其他:

申请支付令

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申请公示催告

100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400

申请破产

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有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主要包括: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费。

四、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的情形:

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3、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五:不需交纳诉讼费用的案件:

1、民事特别程序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案件

3、行政赔偿案件

4、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异议裁定提起上诉案件


(节选自《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及《诉讼费用交纳指南》)


 
责任编辑:曾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