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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法院发出全省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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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锋云  发布时间:2022-04-08 17:20:15 打印 字号: |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责令你于2022年4月2日到北湖区人民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北湖法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因自幼失去父爱,单亲妈妈疏于管教而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最终走上犯罪道路,于是向被告人母亲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据悉,这是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以来,北湖法院发出的全省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旨在提醒未成年人的家长,做父母是一门
必修课,如果不合格,将被责令接受教育。

刑事庭负责人罗文法官介绍了被告人盗窃案相关情况。接受法官释法析理及教育指导后,被告人母亲刘某承诺会加强对未成年子女遵纪守法、崇德向善、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方面的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该院主动与区妇联、团区委、区司法局、区关工委等单位对接,联系到心灵家园心理健康辅导老师。

在该院的“少年法庭”,指导老师、承办法官及各单位等为刘某补上了《懂,是爱的前提》《爱唤醒·‘未’爱而生》的法治教育课,同时要求其认真反思在履行抚养、监护、教育职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告诫要学习法律知识,强化监护意识,妥善修复亲子关系,希望刘某在法官、专家和有关方面的帮助下,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对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起家长是未成年人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做合格父母,依法切实担负起抚养监护教育职责,让孩子在温暖、快乐的家庭氛围中健康成长,不辜负法官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初衷!

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的基础和起点。《家庭教育促进法》首次将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

该院以此为契机,结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推行了圆桌审判模式,成立了少年法庭,并努力将之打造成“审判制度规范化、刑罚适用轻刑化、帮教工作社会化、权益保护全面化”为特色的“少审品牌”,构筑起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坚强堡垒。

今后,北湖法院少年法庭将继续坚守一颗初心,秉持一份情怀,永葆一片赤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灵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切实推动未成年人的父母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让爱和教育结伴同行、不再缺位,用法治阳光守护每一个“少年的你”。

区妇联易阳:今年是《家庭教育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很令人心痛、惋惜,北湖法院开展这样的教育活动很适时,也很有教育意义。

共青团北湖区委胡繁:北湖法院组织这样的活动很有价值。北湖区也成立了专门的未成年人校外心理辅导站,请了蒙淑静等心理咨询老师,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

心理咨询师蒙淑静: 感恩遇见北湖法院这么一群有情怀的法官,用一颗老母亲的心对待这些迷途的羔羊。这次活动,让我重新认识了法官这个职业,颠覆了我们普通大众对法官的看法。

北湖区司法局何春梅:北湖区法院举办的这个活动非常有意义,有助于唤起整个社会对家庭教育的重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联合发力,才能帮助孩子健康成长。

关工委蒋世龙:今天听了这个案例,我也很受触动。在这里我想几句话:一是对小孩要不放弃、不抛弃。二是今后如果想要继续上学,可以联系我们关工委。三是家长要多反思自身,以身作则,起到良好的表率带头作用。

被告人母亲刘某:今天我很震撼,很受教育,也树立了信心。感谢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和指导。我一定将更多精力放到孩子身上,让他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来源:北湖法院
责任编辑:曾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