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北湖区人民法院法院文化建设,宣传典型、弘扬正气,充分挖掘干警职工的“闪光点”,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北湖区人民法院干警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开展,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本院开展“文明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文明窗口”:全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所有窗口;
“服务之星”:在本院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的干警。
二、评选时间
自2022年第三季度起,每季度评选一次。
三、评选步骤
1、提名规则:“文明窗口”由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根据窗口工作人员综合表现,在部门内进行民主推荐后确定提名窗口;“服务之星”由各部门根据干警职工的综合表现,在部门内部进行民主推荐后确定提名人选。
2、候选人名额:“文明窗口”每季度提名2名,“服务之星”各部门提名不超过1名。本季度获做出特别贡献的可由相关职能部门单独提请。
3、审核评选:院政治部每季度末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查核实,提交党组会研究讨论,确定该季度“文明窗口”“服务之星”。
4、名额分配:每季度评先的“文明窗口”1个。“服务之星”3名。特别优秀的,经党组会研究可适当增加名额。
四、评选条件
(一)“文明窗口”评选条件
1.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创先争优意识强,把创建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在一起,共同安排部署,共同监督检查,共同考核评比。
2.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建设,深入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实践活动,普及职业礼仪知识,大力倡导文明言行,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职工仪表端庄、文明礼貌、热情大方,熟练掌握业务知识,服务操作规范、高效。
3.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做到言行有规范、管理有依据、考核有标准。
4.公开办事制度,做到相关法律政策公开,行业规范、服务项目公开。有高效投诉处理机制,投诉意见簿记录完整准确,处理结果让群众满意,未发生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的服务质量问题。
(二)“服务之星”评选条件
服务之星评选注重季度内干警职工在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须符合以下评选条件之一:
1、思想政治:旗帜鲜明地拥护党的政策、方针、路线,坚决执行本院的相关工作要求,讲规矩、讲政治,思想素质高,政治立场坚定。
2、履行职责:立足本职工作,能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任劳任怨;工作业绩突出,取得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工作中能够创新思路,成效突出的。
3、道德文明:公正执法、清正廉洁,恪守法院职业道德;见义勇为、乐于助人,受到有关部门通报表彰或新闻媒体报道的优秀推荐。
4、单项工作:参加市、区各类比赛成绩突出的;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五、结果应用
各季度“文明窗口”“服务之星”计入干部纪实并作为党组选人用人、职级晋升、年度考核及评定先进的重要依据。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