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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法院:温情执行 巧腾房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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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武将 王声凯  发布时间:2023-01-29 09:45:34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这起案件中,经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沟通协商,释法明理,巧做当事人思想工作,既未破门,亦未遭遇较大阻碍,顺利将涉案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彰显了执行的温度、温情。

2014年,侯某、廖某以两人共有的房屋为马某贷款提供担保,由于马某怠于履行还款义务,侯某、廖某作为共同被告被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一、侯某、廖某、马某对该笔贷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二、如果侯某、廖某、马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郴州某银行对侯某名下的房屋,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侯某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义务,法院对其提供担保的房产依法启动司法拍卖程序;拍卖成交后,执行干警前往张贴公告,同时敦促被执行人在指定的期限内主动腾房。

侯某无视法院限期腾房公告,面对执行干警再三劝说,总以“现在还没准备好搬,再给我几天时间准备”“我这是为他人提供担保为什么要执行我的房子?”的理由进行推脱。鉴于被执行人仍不配合,法院决定依法进行强制腾房。

2023年1月6日上午,该院执行人员奔赴执行现场,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区干部的见证下,准备开始强制腾房。

执行干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侯某不是不愿意腾房,而是存在各种顾虑;同时执行干警发现侯某两个未成年的小孩也在该房屋内。考虑到这种情况,执行干警决定以人为本、攻心为上。“老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你们作为担保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你作为父亲也应当做表率,不然以为如何教育小孩?”。执行法官耐心对侯某劝说到。同时,执行法官考虑到侯某的两个小孩也在现场,执行法官为了避免对小孩造成不利影响,便将小孩带回房间,一方面耐心地询问小孩的学习、生活情况,另一方面积极帮小孩整理行装、辅导书等用品。

“法官,谢谢你们考虑的这么周到,以后我再也不随便给人担保了,我马上搬!”侯某对执行法官动情地说道。

现场执行人员各就其位、各司其职,有序清点物品、登记造册、制作笔录。执行有温度,不破门,腾房行动圆满完成;双方均在笔录上签字,房屋顺利交付给买受人。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王声凯